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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花卉研究所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博士研究生招生是保证我所学科建设及科研梯队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为应对我国目前疫情防控需要,为保障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院《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农科研生〔2020〕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遵循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本方案适用于蔬菜花卉研究所2020年所有博士生招考专业。
一、工作原则
    1. 严格落实中国农业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加强安全防护,确保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严格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3. 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2020年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全院研究生招生方案和细则。研究生院设有招生督查小组,负责对研究所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考生投诉。
蔬菜花卉研究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构成为:
    组长:张友军
    副组长:张圣平
    成员:李蕾 霍伶艳 曹丽波  蔡路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初试、复试和录取工作。其职责包括:
    (1)根据我所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初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2)确定我所初试、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3)审核我所学科考核组成员名单,组织开展对全部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制度、业务流程、纪律要求等方面培训;
    (4)负责我所信息公开、复试名单和录取结果公示等工作。
    我所拟按一级学科成立若干学科考核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学科考核工作。学科考核组组长由创新团队首席或学科带头人担任,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应包括1-2名外语口语较好的专家。
    我所同时成立招生监督工作组,成员由我所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全面指导和监督初试、复试工作。
三、招考录取办法
    (一)初试
    1. 初试方式: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初试工作全部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我所初试系统使用“小鱼易连”。
    2. 初试时间:我所启动初试时间拟为6月11日-12日。
    3. 初试基本程序
    初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考生身份和初试资格审查;第二阶段进行远程视频初试考核,包括外国语(英语)、基础课、专业课。远程初试由我所集中组织,参加远程初试的考生逐一进行测试。
    (1)考生身份确认及初试资格审查
    初试前,考生须根据我所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进行初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①《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②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核查结果(往届生)或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应届生);④硕士课程成绩单;⑤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⑥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⑦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干计划)的考生提交少干计划登记表的扫描件或照片,已提交少干计划登记表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考生可免提交。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我所在初试前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该结论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2)初试准备及平台测试
    ①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参加远程初试所必须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同时需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机(配有摄像头和音箱)、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等,其中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约30cm处,考生头肩部及双手要出现在视频画面中,考生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口罩、耳机等,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约30c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正面和侧后方完整拍摄到考生本人、学科考核组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②考生初试当天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初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初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如身份证、签字笔、空白草稿纸等)外,初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③考生应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宽带网线、Wi-Fi或4G/5G信号)正常流畅。考试过程中,除初试需要打开的软件外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程序,应关闭移动设备的录屏、录音、录像功能及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初试的应用程序,保证初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
    ④为确保初试过程顺畅,初试开始前我所将组织考生对平台系统进行测试(结合考生身份确认工作),提前熟悉软件系统和初试流程。考生如在软硬件和考试场所等方面存在特殊困难,可向我所反映,及时沟通并帮助协调解决。
    ⑤为保障远程初试的公平性和保密性要求,初试开始前要求考生通过视频再次确认考试环境及身份。考生须在初试前签订《初试诚信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初试环节。初试正式开始前,由初试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初试有关纪律要求和初试流程,经考生确认后方可开始初试。
    4. 初试科目: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各科目均采用百分制打分。由考生随机选择相应科目序号,在学科考核组监督下由外国语、基础课、专业课三个题库分别抽取相应考题,通过屏幕共享、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考核。外国语测试通过听力、口语和翻译形式进行。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考试分别从试题库随机抽取相应题目,每科3道,试题难度大致相当。学科考核组成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现场独立实名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初试成绩将在我院招生报名系统公布,由我所通知考生查分时段。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持有异议,应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申请成绩复查,我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二)复试
    我所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部署,我所组织进行。复试时间、科目等以我所官网公示为准。
    1.复试提交材料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以邮寄方式向我所提交以下材料:
    ①《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复印件);
    ②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③硕士(博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④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获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考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内容页复印件);
    ⑤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
    ⑥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加盖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仅限往届考生提交);
    ⑦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大小须与原件一致,头像清晰,不得用身份证照片打印);
    ⑧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3000-5000字);
    ⑨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实力的补充材料。
    2. 复试方式:同初试方式,全部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
    3. 复试时间:拟于2020年6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以我所官网公示为准。
    4. 复试基本程序
    复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考生身份和复试资格、个人研修计划审查;第二阶段进行远程视频复试考核,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考核。学科考核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复试准备及平台测试参照初试要求进行。
    5. 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1.2-1.5。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其中:专业外语占20%,考核时间10分钟;专业知识考核占30%,考核时间10分钟;综合能力面试(含思想品德考核)占50%,考核时间15分钟;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线为60分)。其中专业外语和专业知识考核各由题库随机抽取2道试题,采用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学科考核组成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现场独立实名打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测试成绩。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 + 复试成绩×50%。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在我所管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我所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录取成绩排序表、初试复试学科复核成绩、复试或学科复核登记表、体检表等材料进行再次审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办公室的审查情况,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我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由考生打印规定的体检表模板,至当地有资质的医疗体检机构体检并邮寄体检报告。
六、监督与复议机制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初试、复试、学科复核过程和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
    2. 实行监督制度。我所招生监督工作组、研究生院复试督查小组对初试、复试和学科复核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随机到初试、复试、学科复核现场巡视检查或加入远程平台检查。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我所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或学科复核工作办法、复试或学科复核结果等信息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公布公示。
    4. 实行申诉复议制度。我所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我所招生投诉电话:010-82109514,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
七、保障措施
    1. 我所把师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安排不同专业分时、分批有序考核。初试、复试工作过程中,参照防疫要求执行,对于身体出现咳嗽、发烧等异常情况的人员一律不安排参加相关工作。
    2. 我所将由专门技术人员对初试、复试的过程做技术保障工作,在初试工作正式开始前安排考生系统测试、确认考生考试环境等有关沟通协调事项。
    3. 我所按照教育部和研究生院命题工作有关要求以及复试试题、答案的保密要求落实试题安全保密工作。筛选符合专业特点、着力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能力的考试内容。题库题量充足、与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相适应。
    4. 我所严格遵照“随机确定考生考试次序”“随机确定学科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考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学科考核组成员现场独立实名评分,初试、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招生工作启动前对所有参加远程初试、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初试、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5. 本方案由蔬菜花卉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本方案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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